11月23日,由同济大学城市交通研究院举办的城市交通交叉学科学术沙龙第十七期通过腾讯会议平台举行。本期沙龙的主题是:交通法的权利逻辑,主讲人是东南大学法学院顾大松副教授。
本次讲座主要围绕交通出行相关的“权利”,顾教授普及了关于交通法的权利逻辑的知识,为大家研究城市交通问题开启了一个新的视角与维度。
首先,在引言部分围绕交通法需要“权利转向”展开。指出传统的交通法律规范以行政管理为重心,呈现以“以秩序为本”、“以机动车为本”两大特点,而法律规范的应该是行为,而不是交通工具。当前对慢行交通、无障碍设施等问题的关注,已经挑战了以往的框架,向“以人为本”转变。
随后,围绕交通领域中常常谈到的“路权”,剖析了“路权”相关的不同理论,解读了其中的相关概念,认为“上路权”、“占用权”是对法律权利的误解,而“通行权”、“先行权”则是规则。并指出“路权”关注的是资源分配的公平性,体现的是交通规则的刚性。
接下来,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了“出行保障”问题。“出行保障”主要依附于相邻权(地役权)、平等权、适足住房权等既有权利,列举并解释了相关的法律条文。
最后,围绕作为人权的“交通基本权”,结合国外的经验进行了介绍,包括:
法国对交通权的概念界定及内涵、日本对移动权的法律保障措施以及韩国的交通权及相关法律推进措施。顾教授认为我国《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将交通运输归入扩大意义上的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确“保障城乡居民行有所乘”目标,具有一定意义的交通权保障属性。并提出,域外经验与我国交通发展趋势表明,在我国确定交通基本权的法律地位,是当务之急,也是成熟的交通法理论与制度建设所必需。
沙龙的最后,顾教授与参会同学就权利保障的优先级,共享单车、智能充电桩等新业态的相关权利问题进行了交流。